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2016-03-22 10:13:53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正能量,共传递;南译梦,我出彩
二、评选类别
(一)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
(二)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生
四、评选条件
1、助人为乐,扶贫济困,传递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
3、面对贫困和挫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勇于挑战;
4、面对突发事件,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践行正能量;
5、在创业创新、社会实践以及各类活动中有感人事迹或突出成就者;
6、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发动宣传(3月23日-4月1日)
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海报等媒体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全校学生了解、关注并参与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候选人(4月5日-4月15日)
本人申请,班级评议,递交书面材料,二级学院推荐。
第三阶段:初评(4月16日-4月25日)
活动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基本资格审查,以投票的进行初选,确定2015年 “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候选人。
第四阶段:复评(4月26日-5月5日)
通过候选人事迹展览,现场展示,师生投票,活动小组评审。按照投票权重40%、评审小组60%权重,确定2015年 “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和五位提名奖。
第四阶段:表彰(5月底)
举办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充分动员。在整个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宣传栏和海报等宣传阵地和工具广泛深入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先进人物的事迹,动员全校师生广泛参与,接受教育。
(二)认真组织,深入挖掘,积极寻找我们身边的模范人物,感人事迹。
(三)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程序开展工作,保证评选结果科学、客观、公正。
(四)评选结束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对2015年 “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宣传力度,弘扬时代主旋律,热情讴歌我校学生“厚德、博学、求是、致远”的精神风貌,树立十佳人物的榜样形象,传递正能量,激励全院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奋发向上。
附件1:报送材料要求及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2:“十佳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附件3:事迹材料表
学工部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http://www.tcsisu.com/uploadfile/2016/0322/20160322101508244.docx
附件2: http://www.tcsisu.com/uploadfile/2016/0322/20160322101523496.docx
附件3: http://www.tcsisu.com/uploadfile/2016/0322/201603221015394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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